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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奎:开发商与“钉子户”尊重法律就好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7年3月26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习惯了开发商“无所不能”之后,一夜之间冒出个“最牛的钉子户”,连同被挖成“孤岛”样的家和每天如同攀岩般的出行方式,难怪它会成为重庆、乃至全国的独特“景观”。
 
  此事毁誉不一,因为其包含了复杂的背景和情感因素。担心者有之,如果因无理要求而成为“钉子户”,无疑也在侵犯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进而,如果以此为范,势必会影响城市正常的建设发展。赞成者更多,甚至有人称房主为“英雄”,因为他们“以个人卑微的力量捍卫着按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财产的自然权利”。
 
  为何喝彩者众?多半与拆迁开发领域长期存在的不正常现象有关。
 
  重庆的这位老兄,据说是22年前的渝州散打冠军,最近几天是通过攀爬进入自己房子的。但这座“孤岛”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从地球上消失,足以说明开发商对法律仍心存畏惧,从这点来说堪称进步。
 
  “孤岛”的最终结局会是什么?是拆,是留?尽管有的法学专家赞成强拆,有的不赞成强拆,但大家争论的依据都是法律。尽管重庆地方法院已经判决强制执行,但为何强制执行时间过了,房子没拆掉?是不是还有上诉的空间?只要尊重法律,无论开发商和“钉子户”,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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