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福州深圳厦门杭州珠海苏州合肥西安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宁波南昌长沙常州芜湖无锡徐州
 
 
 
徐州淘屋网
首页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 商铺 | 别墅 | 地图选房 | 楼盘档案 | 加盟淘屋 | 论坛 | 网站建设
 
国土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 宅基地使用权证_房事纵横_全国新闻_
   淘屋网>全国新闻>房事纵横
房源登记
房源筛选
区域选择
用途选择
户型选择
面积选择
价格选择
信息时间
有无图片
关 键 词
国土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 宅基地使用权证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该通知称,在登记发证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同时,该通知重申,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另外,宅基地面积标准受到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也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打印】 【关闭
 更多房事纵横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需待时机
统计局:北京7月份住宅销售套数不及去…国家发改委专家:奥运会后房产市场形…
统计局 7月国房景气指数比6月份回落0…全国土地利用总规定案 耕地红线提高了…
成都新政 建材价格违法将从重从快顶格…建设部:政策短期内不松动
土地出让收入预期剧减 严重考验地方财…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 严控建设用地项目…
杭州市将建"经济租赁房" 困难家庭可先…长沙可申请经适房货币补贴 每户最高可…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今年上半年全国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减少…

 

 
 

关于淘屋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淘屋信箱 网站建设 免责声明
网络实名:淘屋 淘屋网 淘屋不动产 中文域名:淘屋.cn
Copyright© 2005-2008 Taowu Inc.
沪ICP备06012826号
上海淘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