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福州深圳厦门杭州珠海苏州合肥西安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宁波南昌长沙常州芜湖无锡徐州
 
 
 
徐州淘屋网
首页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 商铺 | 别墅 | 地图选房 | 楼盘档案 | 加盟淘屋 | 论坛 | 网站建设
 
徐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明年1月实施 淘屋网 www.taowu.com_本地新闻_淘屋资讯_
   淘屋网>淘屋资讯>本地新闻
房源登记
房源筛选
区域选择
用途选择
户型选择
面积选择
价格选择
信息时间
有无图片
关 键 词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明年1月实施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7年11月22日   来源:徐州日报   

      今后,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中将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11月14日,财政部正式公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该《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不得用于其他开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决算管理制度,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和投资计划,以及实施进度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切实落实到廉租住房购建项目以及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 办法》明确,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其他资金。

   《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照规定筹集、安排使用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打印】 【关闭
 更多本地新闻
市区东南部3.5万户居民6号起置换天然…我市今年将开建经适房8460套
商品房销售本月专项检查我市涉农定销房管理办法全面实施
“双十”房地产开发企业评选揭晓徐州秋季房博会9月20日开幕
新城区招商锁定五大项目8月28日成交72套 成交面积6750.86㎡
第四期经济适用房规划方案面向市民公…九里山北拟建50万平米住宅小区
房价一降杀伤一片云龙湖景区将建设中高档住宅
市区77个老小区整治9月底完工 32万居…买套经适房 能贷多少钱?

 

 
 

关于淘屋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淘屋信箱 网站建设 免责声明
网络实名:淘屋 淘屋网 淘屋不动产 中文域名:淘屋.cn
Copyright© 2005-2008 Taowu Inc.
沪ICP备06012826号
上海淘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