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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更改业主无法迁入户口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8年1月3日   来源:都市晨报   

      读者刘女士反映,她在东祥园购买了一套住房,后来该地更名为馨园小区,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地址和现在的地名不符,导致他们无法迁入户口,他们一家非常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

    刘女士家2003年购买了一套位于黄山垄东祥园的一处住房,购房合同上写明地址是东祥园,当时以地名管理部门实际命名为准。2006年6月1日,辖区的地名管理部门将东祥园更名为馨园小区。2007年10月,他们家把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办好了,这两证上登记的地址都是东祥园。

  两证办好后,刘女士一家想把户口从别处迁入该小区,但是到辖区的狮子山派出所咨询得知,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网上只有馨园小区的地址,没有东祥园的有关信息,而他们出具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又是东祥园,因此地址不符,根据有关规定不能迁入户口。随后刘女士又到产权部门咨询能否更改地址,得到的答复是不可以。

  记者随后与产权部门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根据原始的档案及购房合同上登记的地址给办理的产权证,他们没有登记错误,因此不能随意更改。

  记者随后又咨询了市公安局户政科,一位警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地名管理部门命名的名称才是合法的被承认的,只要居民持有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合法的地名,在其他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就可以迁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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