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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保障类型的住房的政策已经很明晰,将按照三种形式向市场供应,分别为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我市又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购买人群的相关标准进行了限定,从家庭收入指标、家庭人口数、家庭财产等状况限定了购房人资格,和能够购买和租用保障类型住宅的条件和面积。但在查看新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和廉租房的相关规划指标时,却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车位数量的经济指标。
大家知道,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居民的日常消费能力,是无法买得起、养得起车的,车位对于他们而言还不如自行车棚来得实惠。这样推理,经济适用房项目凡是养车的必然是超过购房标准的,廉租房更不用说。也就是说,对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小区,车位是不用设置的。
笔者在走访已入住的经适房和廉租房小区时,竟发现了不止四五辆小汽车停放,而且所停车辆的档次还不低,是应该引起置疑的。经适房政策中也许忽略了一个问题,入住以后假如家庭收入标准超标了,如何回收?假如居住者住进去以后,收入上升了,房子是否强令搬出?所以,经适房政策的漏洞在于,无论购买前审批多么严格,只要能够住进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就很难管了。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房屋的质量不差是必须的,但是要和商品房相比,相对奢侈的景观、车位、智能化等等设计,还是简单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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