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福州深圳厦门杭州珠海苏州合肥西安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宁波南昌长沙常州芜湖无锡徐州
 
 
 
徐州淘屋网
首页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 商铺 | 别墅 | 地图选房 | 楼盘档案 | 加盟淘屋 | 论坛 | 网站建设
 
徐州市区廉租房家庭进行公示 淘屋网 www.taowu.com_本地新闻_淘屋资讯_
   淘屋网>淘屋资讯>本地新闻
房源登记
房源筛选
区域选择
用途选择
户型选择
面积选择
价格选择
信息时间
有无图片
关 键 词
市区廉租房家庭进行公示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8年6月2日     

      近日,市房管局将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365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市民可在市房管局政务网上进行查阅。公示将持续到6月初,市民如有异议,可拨打热线电话:83822028予以举报。

      据了解,根据《徐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廉租住房的条件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连续6个月以上享受低保待遇;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我市最早正式建设的廉租房为民祥园里约200套廉租房。09年,我市计划建设廉租房2万平方米,约400套。

      另据消息,近期,市地方税务部门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发现不少房屋租赁当事人使用票据不合规范。据市房屋租赁管理处的负责人介绍,使用不规范的票据,不仅收款方存在着恶意偷逃国家税款的可能,而且付款方付出的房屋租金存在着进不了企业成本的风险。

      市房屋租赁业税收征收管理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房屋租赁必须使用“江苏省徐州市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打印】 【关闭
 更多本地新闻
房价一降杀伤一片云龙湖景区将建设中高档住宅
市区77个老小区整治9月底完工 32万居…买套经适房 能贷多少钱?
泉山区44处违建集中申请法院强拆今年老小区整治完成45%
市区3宗地块将挂牌出让今年起我市新建住房全部实行分户验收
经适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可达到80%滨河花园23日起分批上房
第四期经济适用房年内开工 哪些家庭可…徐州第四期经济适用房:选址确定 提供…
让更多困难家庭 “住有所居”我市经济适用房

 

 
 

关于淘屋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淘屋信箱 网站建设 免责声明
网络实名:淘屋 淘屋网 淘屋不动产 中文域名:淘屋.cn
Copyright© 2005-2008 Taowu Inc.
沪ICP备06012826号
上海淘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