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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房管局将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365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市民可在市房管局政务网上进行查阅。公示将持续到6月初,市民如有异议,可拨打热线电话:83822028予以举报。
据了解,根据《徐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廉租住房的条件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连续6个月以上享受低保待遇;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我市最早正式建设的廉租房为民祥园里约200套廉租房。09年,我市计划建设廉租房2万平方米,约400套。
另据消息,近期,市地方税务部门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发现不少房屋租赁当事人使用票据不合规范。据市房屋租赁管理处的负责人介绍,使用不规范的票据,不仅收款方存在着恶意偷逃国家税款的可能,而且付款方付出的房屋租金存在着进不了企业成本的风险。
市房屋租赁业税收征收管理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房屋租赁必须使用“江苏省徐州市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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