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0月1日起,新近颁布的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正式施行。该规范首次把建筑节能工程明确规定为一项分部工程,将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情况、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调试与运行检测四个环节作为施工和验收的重点,实现全过程管理,建筑工程节能不符合规范不能通过验收。
田立柱告诉记者,此项规范的施行,意味着建筑节能作为我国资源战略、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之一,呼声越来越高。通过试点引路、政策扶持等一系措施,节能建筑渐行渐近。
我市建筑节能大有可为
我国建筑耗能高,能源利用效率低。据资料显示,单位建筑能耗比同等气候条件下别的国家高出2至3倍。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和气密性差、供热空调系统效率低下等问题普遍存在。如果我国大部分新建建筑按节能标准建造并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可使空调负荷降低40%至70%,有些地区甚至不装空调也可保证夏季基本处于舒适范围。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的建筑节能现状,市建设局在市区既有建筑中抽取了一定数量的样本,其中包括居住建筑样本、公共建筑有样本。经汇总统计显示,在2005年之前,我市的房屋实际的节能率大约是30%,这些建筑若满足现行节能标准,可以比现状节能30%。由此可见,我市建筑节能不仅可行,且大有可为。
建筑节能,从源头把关
《建筑节能工程》被列为“十一五”期间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之一。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我市从2004年起,要求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都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达到50%,现在经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工程在设计上已100%达到要求。
近年来,为规范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使用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效果,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专门出台了《徐州市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其构成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产品(技术),都要实行推广应用备案制度。
田立柱告诉记者,办法所称建筑节能保温系统是指将保温材料、粘接材料、增强材料和装饰材料等按照一定的方式复合形成,对建筑围护结构起保温隔热、防护和装饰作用的一种构造系统。建设单位要选用通过备案的建筑节能保温系统,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所选用类别、建筑节能保温系统的性能要求等相关技术指标。此外,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建立,也强化了对建筑节能的把关。根据规定,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应有节能专篇,对施工图审查不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不发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对节能审查合格的进行告知性备案等。
节能不合格,工程不验收
除从以上源头上抓起外,田立柱表示,我市还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凡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对已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图纸,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进行降低节能标准的修改甚至取消节能标准。
据田立柱介绍,作为建筑节能示范市,按照江苏省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示范省市工作实施计划,我市将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相关基本信息数据库及能耗监测中心。此外,为巩固建筑节能已取得的成果,根据我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我市准备在市区实行65%的节能试点示范工程。
田立柱表示,除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采用外,我市还将坚持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新建多层住宅中的应用,同时将建设科技融入建筑节能中。从建设科技、太阳能热水系统利用、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建入手,通过“2007—2008年徐州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评选”活动的开展,评选出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发挥其引路作用,并通过相应的政策扶持,使我市的建筑节能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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