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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商品房预售许可执行、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网上销售登记备案情况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从即日起到10日,我市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商品房销售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项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执行情况。检查各开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日期、范围进行销售,有无超越许可日期和范围现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是否开始销售商品房;已办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是否按工程进度进行施工。
二.商品房预售情况。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采用先期预约、内部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收取预付款等各种形式进行变相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变相转让商品房,从中收取费用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虚拟买卖合同、炒卖房号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商品房预售面积是否存在“短斤缺两”、面积计算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商品房网上销售登记备案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使用由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是否执行预售契约网上打印的相关规定,有无使用非网上规定的合同文本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是否严格按照《徐州市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手续;是否如实申报商品房销售资料,有无瞒报、谎报情况,是否及时更新楼盘销售进度、权利状态等动态数据,保证公示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商品房买卖是否实行了购房“实名制”。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自纠、统一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由市房管局统一组织专项检查,各县(市)、贾汪区房管局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项目进行检查,市房管局将对各县(市)、贾汪区进行重点抽查。
九月上旬,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房管局统一组织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项目预售情况进行普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逐项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对消费者投拆举报多、屡教不改、知法犯法、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整治,依法从严处罚,并及时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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